水质评价指标:
天然水评价指标一般为色、嗅、味、透明度.水温.矿化度.总硬度.氧化-复原电位.pH值.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等。天然水中的大气降水水质与当地气象条件和降水淋溶性大气颗粒物的化学成分有关;地表水质与径流过程中的岩石、土壤和植被有关;地下水质主要与含水层岩石的化学成分和供应区的地质条件有关。各地区应定时检测地下水质。查验方法按国家规范GB5750《生活饮用水规范查验方法》执行。
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置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低于每年两次(干.枯水期)。监测项目为:pH.COD.BOD.SS.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等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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